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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委办传〔2013〕19号
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2012年度全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调查研究工作,提高调查研究促进发展、促进和谐的效率效能,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 2012年度全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2年内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人大和政协机关)及个人撰写的调研成果。其中,市级领导调研课题和纯理论文章、专著、涉密文章,不参加评选。
二、参评要求
参评成果须材料翔实,观点鲜明,具有一定的研究深度和可供操作的对策建议,对我市全面落实“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凡不宜公开发表的材料和数据,请编辑和参评单位自行删除。篇幅不超过1万字。
三、组织工作
各县(市、区)参评成果的初选、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区)委办公室、政研室负责,每个县(市、区)限推荐5-8篇;市直各单位原则上推荐1篇,最多不超过3篇。
市委办(政研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市领导审定。对获奖的调研成果,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
四、成果报送
3月29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将初选的参评成果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报送市委办(政研室)。纸质调研成果(不署名,A4 纸,一式 4 份,标题用小二号黑体,正文用三号仿宋)连同《全市党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1 份)寄送市委办(政研室)调研处(市行政中心930室,联系电话:2098191);电子文档(署名,word文档)发送到邮箱:
lsswzys@163.com。
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