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3月11日前,将成果的纸质上交到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254942330@qq.com。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丽人社〔2013〕0043号
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省“ 151人才”和浙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丽水经济开发区:
按照浙人社办发〔2013〕7号文件要求,我市开展 2013年省“151人才”、博士后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1996年以来入选省“ 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在浙博士后,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产业化前景,投入生产后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包括在新材料、环保、化工、电子、机械、医药、农业等领域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先进技术,能应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水平的技术革新,能改善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先进工艺,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的软科学成果,以及其他各类拥有自主常识产权的发明创造。
二、征集办法和报送要求
(一)征集对象根据自身科研工作实际,认真填写《省“151人才”科技成果推荐表》或《浙
(二)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有“151人才”和博士后人员的均要求报送项目。
联系人: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处郑 哲
联系地址:丽水市行政中心 1708办公室
邮编:323000 电话:2091209